1、报考初级的年限?
士类:(药、护、技)
(1)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 2010年毕业的中专、大专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考。
师类: (药、护、技)
(1)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 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卫生类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报考中级(医、药、护、技)的年限?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卫生类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卫生类博士学位。
3、学历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4、不得报考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本市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报考护理类技术职称必须具备的学历、专业?
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的毕业证书。社区医学专业不可报考护理技术职称。
6、考试成绩如何计算?
2年为一周期的连续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即2009年的考试成绩已经无效,2010年的考试成绩可作为2011年同一专业资格认定时的参考。
2010年护士资格考试的成绩不可滚动。
7、对不同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如何看待?
不同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例:心血管内科的成绩不得作为呼吸内科的成绩计算。
8、外地户口怎么办?
非上海户籍考生必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暂住证》,和与本市医疗机构签定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原件上必须有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名。
9、考试用什么书?
用卫生部指定用书(见考试用书表)。
10、申报医师类专业有何特殊要求?
申报医师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27—091)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注册证书。任职资格年限以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开始计算,同时要验证注册证书年限(两证时间差异一年以上要有相关证明)。
11、 公共卫生专业、口腔专业毕业能否报考临床类医师?
不能!
12、 社区医务人员报考全科医生的条件?
报考全科医生必须提供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公共卫生专业、口腔专业、不可报考全科医生。中医专业的人员只能报考中医全科医生。
13、 去年成绩单遗失了怎么办?
以网上信息为依据,征求本人意见后确认。
14、 身份证遗失怎么办?毕业证书遗失怎么办?
身份证遗失找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开具证明,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可以办理报名。
毕业证书遗失找学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补办,凭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可以办理报名。
15、 身份证、毕业证书、申报表等证件上姓名不一致怎么办?
必须有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有效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16、 报名需要哪些证件和有关材料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项目填写齐全、正确,照片清晰符合报名要求,单位盖好公章;
(二)本人身份证;
(三)卫生类学历证明(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查学校代码);
(四)下一级任职资格证明;
(五)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如申报医师类专业(代码为027—091)、护理类专业(代码为初级师015—016、中级094—100)考试必须有相关资格证和注册证;
(六)跨系列、类别、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岗位的有关证明(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二年);注意有些专业不可互转。
(七)非上海户籍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暂住证》,与本市医疗机构签定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验证;留下复印件。
(八)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单位《医疗卫生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验证;留下复印件。
17、提前申报条件
已被社区卫生机构正式聘用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申报中级。专业必须是全科医学(027)、全科医学(中医类028)和社区护理(099)三个专业,申报其他专业,不参照该项规定。同时必须提交与社区卫生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
18、材料要求
《申报表》加盖公章,人事科长签名。申报时须提供有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9、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在本年度报名时须提交《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20、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申报时应向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同时须持有中国大陆的医师资格证书。
21、持有非大陆学校的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
22、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3、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24、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由外地到上海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上海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上海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25、考试时间?
见上海市卫生人才网(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6、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上注明。
27、考试费用?
考务费:初级:每科50元。
中级:每科70元。
28、联系地址和电话
云雾山路39号公共卫生大楼
长宁区卫生学校教学培训部(公共卫生大楼车棚旁)或320室
邮政编码 200051;
电话: 52064705 52064704 52064708